大法官董翔飛先生今日邀請我於西華飯店下午茶,聆聽教誨外,大法官又送我一方他親手為我篆刻的閒章,感動萬分.董先生民國三十八年隨軍吃大鍋飯來台,當年僅十八歲,後又勤奮讀書考上公務員,擔任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委任四級課員,月薪一百四十元,接著一路奮發向上, 成為憲法專家至大學任教.今日董大法官夫人 、公子及剛自波士頓大學畢業的孫子都來西華和我碰面,真為董老師高興.沒想到他又送我印章一枚,真是感恩. 

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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